必和必拓:下调铁矿石售价前提为中国钢企接受指数定价体系
综合媒体12月16日报道,有消息称,全球最大的矿业公司必和必拓已通知中国客户,从2009年1月1日起下调铁矿石售价,并将价格指数化,交换条件为中国钢铁企业接受新的定价机制。
必和必拓所谓新的定价机制,即推行铁矿石指数定价体系,打破现行的一年一价的长期协议。它的核心意义在于,按照现货市场的铁矿石价格变化进行长期协议,即现货矿高时长协矿的价格也高,相反亦然,实现价变量不变。
必和必拓中国区企业事务与发展副总裁许峰表示:目前中国公司并没有接到类似的通知,如果有消息他们会发布公告的。
必和必拓提出这种要求是可能的,但这种要求对于中国钢企来说是难以接受的,这等于用短期利益放弃长期利益,而这种利益也就持续3个月,中国钢企如果接受将后患无穷。
首先,指数定价是歧视性价格。铁矿石现货交易仅占海运市场的20%,主要集中在中国市场,日本、欧洲基本上没有现货市场。现行的铁矿石价格指数以中国港口到岸价格为基础编制,也就是说仅仅是针对中国现货市场。如果实行指数定价,相当于按现货价格结算,但是在日本韩国欧洲市场无法执行。作为最大铁矿石用户按现货价格购买长协矿,这是一种歧视行为,是不公平的,中国钢厂难以接受。
其次,指数定价实际上是按到岸价格结算,其中包含了海运费。众所周知,海运费价格变幻无常,波动剧烈,最高时占到岸价格的一半以上。以2008年为例,巴西—中国航线现货运费从1月初的51美元/吨暴涨至6月份的108美元/吨,然后又暴跌至12月初的7美元/吨。为此钢厂纷纷以自建船队或长期租船方式规避海运费风险。指数定价方式,不仅使钢厂失去铁矿石价格议价能力,而且也丧失了规避海运费风险的主动权,将对钢厂生产经营造成很大困难。
再次,对钢厂和铁矿生产商而言,签订长期协议,就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交易数量和价格的相对稳定,两者缺一不可,这不仅对钢厂有利,对铁矿生产商也是有利的。一旦实行指数定价,相当于钢厂向铁矿商承诺了长期采购数量,但是没有议价能力,价格风险敞口。利益的天平完全倾斜到铁矿商一方。对钢厂而言,长期协议失去了存在意义。
如果接受这一建议,钢厂所获得的利益最多持续短短的三个月,但是将会彻底失去控制铁矿石采购成本的主动权,后患是无穷的,就如同近期中国企业发生的一系列衍生品交易事件一样,为了蝇头小利却陷入无尽的亏损。好在中国钢厂对此有清醒认识,没有落入“圈套”。
退一步讲,假若必和必拓执意实行指数定价,中国钢厂将别无选择,被迫接招:中止长期采购协议,在现货市场采购澳矿。到那时是购买必和必拓的矿石还是其他生产商的矿石,是以到岸价格还是离岸价格结算,钢厂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,指数定价也不是唯一方式。
